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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化债短期应急流动性周转金

合同之补充协议》签订工作

2023年10月按照盟行署工作安排部署及经盟财政局(国资委)2023年第34次党组会议要求,我公司向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6.45亿元用于苏尼特右旗、正蓝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镶黄旗化债短期应急流动性周转金,并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化债短期应急流动性周转金合同》(内资合[2023](资本)字第0052号),由于个别旗县提前偿还周转金本金及资金占用费,需拆开计算各个旗县偿还周转金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对此,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化债短期应急流动性周转金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便后续各个旗县周转金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的偿还。目前,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化债短期应急流动性周转金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