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锡林郭勒盟兴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盟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4日至11月25日,盟委第三巡察组对兴富投资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9日,盟委巡察组向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各副总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3个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部门,明确了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巡察整改期间,公司领导班子召开调度会议4次,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觉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扛在肩上,聚焦反馈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重要会议精神。

(1)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024年1月16日,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加强全体党员政治理论武装进行部署安排,并制定了2024年度党支部重点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观看《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视频。

(2)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2月7日,正式印发了最新修订的《兴富投资公司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锡兴投党支部[2024]1号),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重要会议精神列为重要学习内容。

(3)持续跟进理论学习,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2月20日,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国有企业职工宣讲稿》;2024年2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锡盟委2023年第4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行署2024年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4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盟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全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2.结合公司实际,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

(1)积极推进矿权经营管理及转采工作,助力我盟建设国家能源基地和战略基地建设。一是公司向国资委报送《关于注册成立巴彦温都尔开发主体的请示》,同时认真梳理了该矿权转采办理流程;胜利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初稿盟能源局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对总规修改完善;9月8日锡林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胜利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征求意见,预计年底前可取得总规环评批复。二是积极推动乌兰诺尔矿权转让工作,2024年5月7日,公司参加东苏旗政府召集的推进工作会议,就矿权转让主体变更事宜、矿权权益遗留问题、转让手续办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8月12日,盟行署与中煤内蒙古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推进乌兰诺尔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和芒来煤矿产能核增工作;8月22日,东苏旗政府邀请我公司及合作企业召开联合办公会议,商讨矿权挂牌转让工作并出具联合办公会议纪要;8月28日,公司主要领导参加行署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听取东苏旗政府关于芒来矿手续办理情况会汇报;9月3日,东苏旗政府邀请我公司及相关合作企业召开联合办公会议,要求各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矿权转让工作有序推进;9月11日,东苏旗国资公司致函我公司,就矿权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探矿权价值评估机构征求我公司意见,我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后函复东苏旗国资公司。三是积极推动公司10个到期矿权的保留工作,截至目前全部取得盟自然资源局核查同意保留意见。

(2)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对接,有序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一是2月2日参加锡林浩特政府主持召开的锡林浩特市推进粉煤灰外运对接会,与各参会企业就粉煤灰外运现状、外运补贴、配套设备安装等具体工作进行交流。3月14日公司与呼铁局呼和物流中心工作人员围绕粉煤灰外运工作进行座谈,呼和物流中心表示全力支持锡市外运工作。5月30日,锡市政府召开粉煤灰外运工作专题会,兴富工贸公司与大唐电厂、蒙能电厂、北方电厂针对外运量、外运补贴以及短倒运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7月4日,工贸公司与合作企业签订粉煤灰运销合同。8月9日,工贸公司与大唐电厂签订了外运外运合作协议。8月27日,盟行署向呼铁局发函,商请给予粉煤灰铁路运力和运费优惠支持。8月31日,工贸公司与物流企业签订了货场装卸合同,粉煤灰可于丰宁天桥镇站下站。9月2日,工贸公司向呼和浩特铁路物流中心提交竞争性“一口价”申请,并于9月12日获批,外运工作已于10月份正式启动。二是积极推进与职业学院联合成立的实验室,对脱硫石膏循环利用开展研究。

3.完善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寻找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经济效益前景好的项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一是2024年3月21日印发了《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投资原则、组织与职责、决策程序、项目投资风险管理、投资终止和退出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二是积极推进与中广核开发铀矿工作。4月11日、7月9日,中煤地质集团、中广核公司工作人员到公司对接申办恩格日音铀矿探矿权事宜并与分管副盟长座谈交流;5月22日中广核项目负责人带领律师到公司开展合作前尽职调查,并对组建合资公司协议、章程交流修改意见;8月21日我公司按照行署重点工作交办单要求向中广核铀业公司发函,商请该公司先期支付项目权益价款,我公司不再参与合作;8月26日中广核复函我公司,表示该提议不具备可行性。我公司将继续按照盟行署要求做好沟通工作,争取早日成立合资公司。三是积极主动融入新一轮战略找矿行动,3月8日参加分管副盟长主持召开的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会议;3月30日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编制《锡林郭勒盟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专项工作方案》,为我公司后续矿产资源勘探提供了方向;5月21日我公司向分管副盟长汇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与九院组建合资公司以拓展现有采矿权外围区块为主要目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思路;9月19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社会资金参与基础地质调查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在我盟开展社会资金参与基础地质调查试点工作,明确了矿产资源勘探项目申报要求和成果管理获取方式。10月8日,公司参加行署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研究与九院成立合资公司事宜。

4.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要求,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经履行董事会程序,2023年12月11日公司印发了《兴富投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二是加强对上都苑公司监管力度,公司印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和“三重一大”党组织前置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尽快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同时按照《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上都苑尽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报总公司备案。

5.多措并举,防范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一是印发了《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制度》(锡兴投司字〔2024〕37号),并定期开展企业风险排查工作。二是公司与交通银行、内蒙古集通铁路、锡乌铁路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由内蒙古集通铁路公司分期偿还全部贷款,消除公司代偿风险。三是2023年12月4日,公司与内蒙古庆容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东乌珠穆沁旗高力罕煤田查干诺尔矿区等3个探矿权退出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项目协议,2023年12月底取得验收意见,为后续推进探矿权退出保护区补偿工作奠定基础。四是印发了《兴富投资公司子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锡兴投司字〔2024〕4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强化风控和合规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子企业的监管力度。

      6.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2月22日,公司党支部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兴富投资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制度》(锡兴投党支部[2024]2号),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制定了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三是1月30日,党支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任务;2024年6月24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7.不断完善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系。一是经履行董事会程序,将原章程中有关党组内容修改为党支部,取得盟国资委批复后完成工商变更工作。二是责成工贸公司通过履行董事会程序,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三是2024年2月6日,上都苑公司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4]6号),明确党组织会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党组织会议前置研究讨论程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方面。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2024年1月16日,党支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2023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制定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七项重点工作。四是各副总经理已将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纳入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五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2024年3月26日公司党支部印发了《锡盟兴富投资公司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锡兴投党支部〔2024〕3号),将公司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人员全部纳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范围,明确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2.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一是印发《关于列席兴富公司重要会议的通知》,要求兴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重要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经与兴富公司沟通,计划参加兴富公司11月份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二是为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2024年1月30日、6月11日两次要求兴富公司分别提供2023年、2024年3月以来公务接待相关凭证(三单一函);三是2月5日,派驻盟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政治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政治监督;四是6月份对巴林左旗浩力路桥有限公司公务接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认真做好工会工作,保障员工权益。一是2月28日公司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二是总公司及各子公司按时完成工会会费收缴。三是全体职工大会上对工会工作以及工会会费收支使用向全体会员进行公开。四是2月25日,向子企业印发《关于做好工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子企业按时收取工会会费,并做好会员权益保障工作。

(三)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构建党建工作标准体系,认真履行组织生活会程序。一是2024年8月8日,修订印发了《党建工作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控制程序。二是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2023年度按时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日期、地点、主体、程序、学习内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内容等。会上通报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支委会及班子成员依次发言,查找不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会议召开情况做到规范如实记录。

2.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6月25日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讲授专题党课。二是将主题党日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相结合,开展“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宣传教育及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等内容宣传普及调查问卷活动。三是2024年1月26日,公司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3.着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了《人力资源发展计划》,明确后续在自然减员的情况下,结合公司核心业务引进专业对口、学历层次较高的高端人才,同时做好现有员工的培训工作。二是撰写了《2024年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分析了公司人员现状、汇总了各部门培训需求,对2024年培训做出计划,截至目前开展走出去或引进来的培训两次,同时成立了内部讲师团队,开展分享学习5次。

(四)落实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巡视整改任务推进缓慢问题,按照《关于推动锡林郭勒盟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突围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兴富能源公司注销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其参股子公司注销工作,同时与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对接,确定资产处置方案。

2.针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2月1日,公司向盟国资委上报《关于核销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借款的请示》(锡兴投司字[2024]7号);按照盟国资委要求,4月28日公司副总经理带队一行2人到二连市财政局协商资金偿还问题;4月29日二连财政局回函我公司和盟财政局,表示该笔资金是盟财政局补助二连财政资金,属于上级补助资金无需偿还,二连财政将积极协助我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二是2月1日,公司向市政府上报《关于退还竞拍用地保证金的函》(锡兴投司函[2024]7号),市政府要求自然资源局提出工作建议;4月29日,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建议退还保证金,目前等待市政府上会研究。三是截至目前,通过发函、去人等方式催收代垫矿权使用费91万余元。

三、相关情况说明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次巡察整改涉及内蒙古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问题4个,2024年1月盟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我公司积极推进该公司存在问题整改工作。2024年5月2日,盟委办、行署办《印发<关于推动锡林勒盟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突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党办发〔2024〕22号),我公司按照文件要求我公司稳步推进退出内蒙古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未按照巡察整改制定的措施继续推进该公司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下一步,我公司将继续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用整改成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和长期坚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主要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员工;三是结合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9-8223595;电子邮箱:xftzgs2021@163.com。

2024年10月31日